展馆设计施工注意事项如下:
1、小型馆若与其它建筑合建,必须满足环境和 使用功能要求,并自成一区,单独设置出入口。
2、馆区内宜合理布置观众活动、休息场地。
3、馆区内不应建造职工生活用房。若职工生活用房毗邻馆区建筑布置, 必须加以分隔,并各设直通外部道路的出入口。
4、馆区内应功能分区明确,室外场地和道路布置应便于观众活动、集散 和藏品装卸运送;
5、陈列室和藏品库房若临近车流量集中的城市主要干道布置,沿街一侧的 外墙不宜开窗;必须设窗时,应采取防噪声、防污染等措施;
6、除当地规划部门有专门规定外,新建博物馆建筑的基地覆盖率不宜大于40%;
7、展馆设计据建筑规模或日平均观众流量,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。

在全国农业展览馆展区施工,主承办单位必须设现场负责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,并监督施工人员按规定时间、区域和内容施工。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市展览、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,电气设备安装要符合《地区电气工程安装标准》。
为了加强对全国农业展览馆展区展览施工的管理,确保展位施工质量和展览服务水平,维护展馆设计设施,杜绝施工隐患,保障展览活动安全顺利进行,根据国务院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》和《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》,制定本规定。